:张先生
:深圳全境均可上门
防水补漏
免费上门检测/免砸砖维修
防水补漏

深圳房屋纠偏特种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样版

先做后付费
无损免砸砖防水补漏维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深圳市泰邦防水补强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房屋纠偏基础锚杆静压桩加固工程



工程地点:广东茂名电白水东镇人民路

联系人:

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电白水东镇人民路私人房纠偏基础锚杆静压桩加固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和内容

一、工程名称:电白水东镇人民路私人房纠偏基础锚杆静压桩加固工程

二、工程地点:广东电白水东镇人民路

三、工程部位、规模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电白水东镇人民路私人房纠偏房基础锚杆静压桩加固工程进行组织施工。施工的主要部位、规模及内容详见加固方案设计施工图,(加固方案设计施工图白图作为合同附件,属合同内容)。

四、施工内容包括:乙方按加固方案设计施工图,对电白水东镇人民路私人房纠偏基础锚杆静压桩加固工程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锚杆静压桩基础加固施工:(固定压桩设备及封桩),压桩设备就位、安拆及移位,室内静压桩施工,锁桩、封桩锚固(含焊接、基面处理、灌注封装微膨胀混凝土);

2、措施与其他:材料二次运输(预制方桩520米、大型钢梁压桩设备、千斤顶、焊机等)进退场费用;

3、乙方包质量(合格工程),包安全,包管理费用、社保险费。

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和住宿等施工必要条件。

2、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资质文件,方案出设计院蓝图并盖章签字。

3、乙方提供的加固设计图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盖章。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一、根据第一条规定的工程部位、规模及内容,双方协商确定该工程按包工包料、按设计施工图以实际工程量结合议定造价结算方式承包施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同不含税,总造价暂定为:¥898443.7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捌仟肆佰肆拾叁元柒角整),若发生其它甲方要求的设计施工图变更增加的内容,另行签证计费。

二、乙方提供附后的设计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本加固工程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0元作为设计院出图盖章费;

二、本加固工程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预算造价的20%作为工程预制桩备料款,即¥199688.74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玖仟陆佰捌拾捌元柒角肆分整)。

三、本合同工程量完成90%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预算造价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即¥。

四、本合同工程完工后5天内,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将结算后工程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付款须按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五、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工期

一、该工程工期为35日历天。

二、在甲方具备各项开工条件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计工期。自乙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后的第2天进场施工。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不满足开工条件或施工要求,影响工程进度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和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变更致使设计施工方案变更、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顿而延误工期。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超过7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迫使施工停顿的。

5、因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因客观条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雨天天气原因)而延误工期。

7、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工期顺延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批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则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同意,工期予以顺延。

第五条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责任

1、做好建筑场地内的“三通一平”,清除施工场地地面、架空和地下的施工障碍物(管线墙体等),协调处理施工场地涉及范围内设备物品等的保护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以使乙方进行本工程施工。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驳接点,并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及功率的需要;

2、开工前组织乙方、甲方代表及相关单位等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如实际情况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符致使加固施工方案改变、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顿而延误工期,则由此造成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3、根据法规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属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由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免费办理施工所需的出入证;处理好主管部门、业主等协调工作,避免外因影响顺畅施工。

4、应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施工监督、签证、验收等工作,配合乙方及时办理好隐蔽及竣工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驻工地甲方代表对乙方提交的任何签证函件资料应在2天内予以书面形式答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过期视作同意签证;

5、免费为乙方提供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便利的施工通道、施工升降机和其他必要的配合;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已于开工前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过勘探,须按时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并按时完工。

2、乙方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及周围环境,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来降低工程质量。

3、乙方必须按排有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常驻现场,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提供相应证书。

4、及时提供工程过程验收资料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所需的一切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须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并对本工程的安全性、施工质量及进度负责。

7、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入场后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注意加强防火管理。

8、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

第六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一、在施工期间,甲方派代表进驻现场监督和签证事宜。

二、本加固工程完工后5天内,按加固方案设计施工图、有关方案更改通知书和现行验收规范,乙方向甲方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地方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或修复至合格为止。甲方不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竣工资料2份,根据双方相关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7天内予以结算确认并付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该工程已事实验收合格:①该工程完工已投入使用的;②已在乙方工程基础上进行下一道工序(如隐蔽、装修等)施工的;

第七条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及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属乙方施工的部位,结构保修期为壹年,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结构安全终身保证,非乙方施工的部位及其他原建筑质量问题不属保修范围。

二、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加固部分变形开裂超过国家规范标准,则甲方须凭质量保修卡和合同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维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及其他任何责任:

1、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施工部位以外的非乙方施工的其他部位、范围,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及甲方未按合同付清工程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由于甲方拖欠工程款或甲方未能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等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和顺延延误的工期。

2、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余款(尾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300元违约责任金。

二、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期外,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300元的拖延工期违约责任款。

第九条除外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错误施工或明显技术缺陷造成被施工建筑物开裂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但对于在任何时间的下列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该建(构)筑物其他未加固处理的原建筑质量未达到原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而存在的原结构内在或潜在的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3、乙方完工后,该建筑物违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载等)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4、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施工部位以外的非乙方施工的其他部位、范围的损失。

5、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附件

1、甲方确认的项目设计施工图;

2、适用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双方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传真的各种通知、委托、签证、会议纪要、函件等。

4、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单位、姓名和收到时间。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办法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按照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交付完毕,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专业漏水检测设备

深圳市泰邦防水工程

180-3811-4600

:深圳市全境免费上门检测

深圳防水补漏公司
本站关键词: 防水补漏 防水公司 卫生间防水